所有实验室采用三级管理机制,第一级由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对所有的实验室及设备进行管理,第二级由专业教师作为二级管理员对实验室进行管理,第三级由教研室主任作为三级管理员对实验室进行管理。(说明:因学院暂时未配备专门实验室管理员,暂由专业教师作为一级管理员行使职权)。
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教师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
数字艺术教研室具体管理人员分配如下:
(1)数字摄影摄像实验室C421管理员:石文慧
(2)数字音视频实验室管理员C-514管理员:张云蕾
(3)陶瓷实验室C-423管理员:张淑媛
(4)海安校区数字艺术实验室管理员:闫永亮
实验室管理事项:
(1)实验管理员统筹规划,全权对实验室进行管理,每两个星期清查实验室相关设备,对存在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上报、更新、维护,对教研室主任负责。
(2)制定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严格实验室管理流程。
(3)未经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及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调拨、挪用和对外处理实验设备。
(4)对实验设备的借用采用三级管理,由借用人提出申请—实验室管理员审批—教研室主任签字—院长签字,方可进行实验设备借用,严格执行规定。
(5)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则进行操作。教学任务结束后,需确保实验室卫生清洁以及设备的完好性,若有违规现象,则取消该使用者再次使用的资格。
实验室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由各个实验室管理员依据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实验室实验设备借用材料流程,见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