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工作规范

发布者:传媒与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971


   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对学生加强国情教育的重要形式,学校规定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实践报告。社会实践已列入本科生培养方案。社会实践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一、社会实践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连续实践时间不得少于7天。

二、社会实践内容

学生深入农村、乡镇、农牧场、企事业、工厂等单位以进行社会调查、科技普及、各种培训、生产科技开发、扶贫及生产劳动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利用寒、暑假进行大学生“三下乡”活动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等其他内容的社会实践。教研室应根据应用心理学专业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三、社会实践的组织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学生工作处、团委及各学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每年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各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业任课教师参加的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团委及各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工作,帮助学生制订社会实践计划,确定时间、形式,安排实践内容。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实行导师制,每位学生都有指导教师。导师负责学生社会实践点的联系,对学生实践的指导和成绩的考核评定。指导教师来源于院(部)任课教师和学生工作系统的教师。

(三)根据情况,学校每年以小分队的形式集中组织部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院(部)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其他学生的社会实践。

四、考核

(一)社会实践结束后,统一组织的各小分队、带队教师要及时写出总结报告,各院(部)要对本单位学生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参加实践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总结或社会实践报告(论文)。

(二)学生社会实践成绩根据其实践表现、报告(论文)水平两部分综合评定。采用五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1、社会实践表现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对待实践的态度及遵守纪律的情况;

2)实践中进行观察、记载、整理、查阅资料及处理数据的熟练程度;

3)实践中进行各项操作,并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准确熟练水平;

4)参加社会实践的累计时间。

2、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水平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 选题的实用性,分析的科学性和体系的严谨性;

2)获取资料是否丰富,处理资料是否科学;

3)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归纳、概括及运算能力。

五、规范化要求

(一)报告字数不少于2500字。

(二)报告一律由学生本人用计算机排版、打印,使用统一封面。

(三)要求文笔通顺、层次分明、观点明确、论据可信。

(四)评阅教师应按存档要求认真填写评阅意见、成绩并签名。

(五)社会实践报告(论文)由学生所在院(部)存档,其成绩一式两份,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和校团委保存。由学生所在学院将毕业班学生的社会实践报告成绩汇总,按专业班级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