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风建设的规定

发布者:传媒与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730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特重申和制定以下几项规定:

1、每天上、下午一、二节课,凡属自习课时间,严禁打篮球、踢足球和从事其它文体活动。

2、任课老师每一单元上课结束要清点到课人数,安排班级考勤员清查缺课学生人数及名单。考勤员在单元课时(两节课或三节课)内任何时候查到缺席的,均以缺一个单元课时计。班级考勤员必须每天上完课后将缺课学生的名单报到系办。

3、学生上课迟到由系办公室人员负责清查,负责清查的同志要掌握课程运行表,上午和下午各提前10分钟到岗,要登记好人数和名单。

4、由专人负责清查上课学生到课情况,并检查、督促班级考勤员每天报送考勤表,如报送的考勤结果与系掌握的出勤情况不一样,而又提供不出缺课人员的名单,则上述缺、旷课人员的处罚由考勤员承担,同时从综合测评学生干部加分中每次扣除0.5分。

5、按《

南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迟到3次,按缺课1学时计(超1/2课时的按1课时计),累计缺课达到规定学时者,按第39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一学期累计旷课10学时者,给予全院或全系通报批评的处理;旷课11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1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超过50学时者,应勒令退学。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一个学期不享受奖学金。

6、凡是大班上课的,1班或3班坐1-5列,2班或4班坐6-10列。

7、出勤情况每天登入教务工作或学生工作日志,一周汇总一次,每周星期一通报一次,并把通报分发到班导师和班级,由班长通知学生本人,班主任必须找缺课学生谈话。

8、为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必须狠抓考风考纪,以后,无论期中、期末课程的考试、考查,凡违纪者,一律按《南通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理》(试行)第十条规定,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9、严禁自习时间、中午休息和晚自习以后在宿舍打牌、下棋,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